产妇张某,22岁,双胎妊娠32周。由于在外打工,资金不宽裕,未到当地医院做定期产检,而是由其丈夫陪同,在小诊所做简单检查。现于小诊所内发现其中一胎已无心跳,另一胎胎心较弱,遂紧急前往医院就诊。但医院医生以未在医院办卡为由拒绝收治,并指责产妇及其丈夫到小诊所检查无知。在商谈无果的情况下,产妇及其丈夫不得不离开。以下论述,最符合道德的说法是

发布于 2021-03-12 15:08:22
【单选题】
A 患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人,应当为自己的疏忽负责,医院没有救治义务
B 患者未在医院做前期检查,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医院以此为理由拒诊是正当的
C 医院可本着生命质量论,在一胎已死亡、另一胎也不太乐观的情况下把更多资源让给健康的产妇
D 医生缺乏对病患和生命应有的尊重,没有尽到救死扶伤的义务
E 虽然态度恶劣,但医生在遵守医院的制度,因此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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