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成衣厂于2017年1月31日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期限从2017年2月1日起至2018年2月1日止,保险金额为35万元,并于当日交付了全部保险费。2017年2月7日晚,因是春节期间,该厂的值班人员钟某擅自离开工厂,到朋友家去吃晚饭,饭后又与朋友一起打麻将,直到第二天下午3时才回到成衣厂,发现成衣厂防盗门被人撬开,厂内的财产被盗。经现场查勘,该成衣厂的财产损失约16万元。由于此案一直未破案,成衣厂于2017年5月11日向保险公司提交书面索赔报告。同年6月20日,保险公司出示《拒赔通知书》,称依据该保险公司的《企业财产保险条款附加盗窃险特约条款》的约定,“由于保险地址无人看守而发生的被盗窃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而成衣厂认为应该赔偿,遂引起纠纷。最后成衣厂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要求其承担财产赔偿损失。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发布于 2021-04-13 16:10:56
【多选题】
A 保险公司特约条款已产生效力
B 投保人签名前,应认真填写投保单,看清投保单中的有关事项及保险条款上的内容
C 被保险人应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
D 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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