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8日10时30分左右,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县东屯花炮厂发生爆 炸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14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4栋15间工房完全摧毁,另有4栋11间工房不同程度受损。据初步调查,根据当地烟花爆竹产业规划,淮阳县人民政府已于2011年12月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进行整体改造,且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于2012年3月17日到期。事故发生时,该企业1.1级危险工序生产区的工房已全部拆除,业主利用尚未拆除的1.3级危险工序工房(约5亩)擅自组织开工生产,作业现场混乱无序,各工序生产混杂在一起,作业人员密集。
建筑物内的危险品发生爆 炸事故时,其破坏能力相当于黑火药的厂房和仓库属于1.1-1级。
发布于 2023-04-13 00: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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