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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通过格式条款来免除合同提供者的主要义务,排除相对方的主要权利
发布于 2021-04-08 17: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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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8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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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的小兵器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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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撤回要约的通知按照通常情形可以先期到达或者同时到达对方,但因途中障碍而迟到的,视为撤回的通知未迟到
2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如果要约人指定了特殊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受要约人的承诺的数据电文被在该特定系统内阅读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3
邮政、电信、电业、煤气、天然气、自来水、铁路、公共汽车等公用事业单位,作为平等民事主体,只要对其没有利,即可拒绝用户的缔约要求
4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5
由于标准条款和格式合同使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平衡且不公平,未经法律特别规定,不许使用
6
对定式合同或标准条款应作有利于其提供者的解释
7
我国《民法典》明文规定的那些条款即合同的必要条款,缺少其中任何一条,合同即无效
8
所谓合同的主要条款,就是合同的必备条款或者成立条款
9
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消后,由于这是合同成立后的法律责任,所以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的问题,不是缔约过失责任
10
合同的成立时间与合同的生效时间未必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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