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宿舍有甲、乙、丙、丁四个人。当年约定:我们毕业之后,按照奖学金数额多少,来付餐费。毕业之际,只有甲、乙拿了奖学金。后来在吃完饭之后,四人因为谁付钱发生争执,甲甩手离去,乙、丙也相继离去。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发布于 2021-04-08 17:14:47
【单选题】
A 老板可请求四人承担连带责任
B 该约定有一定的情感意义,该协定无效
C 因为当时已经这样约定,可以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D 丁支付餐费后,可以向甲、乙追偿,但不得向丙追偿

查看更多

关注者
0
被浏览
137
  • 体验AI问答!更聪明、超智能!
  • 一款基于GPT的超级AI助手,可以对话、创作、写文案!
1 个回答

撰写答案

请登录后再发布答案,点击登录

发布
问题

手机
浏览

扫码手机浏览

分享
好友

在线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