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在2011年6月1日欠乙公司货款500万元,届期无力清偿。2010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丙公司赠送一套价值50万元的机器设备。2011年3月1日,甲公司向丁基金会捐赠50万元现金。2011年12月1日,甲公司向戊希望学校捐赠价值100万元的电脑。甲公司的3项赠与行为均尚未履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发布于 2021-04-08 17:13:57
【单选题】
A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赠与
B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丁基金会的捐赠
C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戊学校的捐赠
D 甲公司有权撤销对戊学校的捐赠

查看更多

关注者
0
被浏览
110
  • 体验AI问答!更聪明、超智能!
  • 一款基于GPT的超级AI助手,可以对话、创作、写文案!
1 个回答

撰写答案

请登录后再发布答案,点击登录

发布
问题

手机
浏览

扫码手机浏览

分享
好友

在线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