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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含了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以及其他行政强制执行。
发布于 2021-04-16 14: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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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578981
2023-04-16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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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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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机关决定实施代履行的行政强制执行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
2
行政机关实施代履行的行政强制执行完毕,应当有到场监督的工作人员、代履行人和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在代履行决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3
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必须由作出行政行为的工作人员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4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否则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
我国的行政强制行为即是行政强制执行行为。
6
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外,任何规范性文件不能设定行政强制执行。
7
只有法律可以设定冻结存款、汇款的行政强制措施。
8
行政机关在催告期间,发现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可以在未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的情况下先行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执行完毕后应立即补办决定程序。
9
行政机关实施任何行政强制措施时均应当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10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制作现场笔录,现场笔录应当由行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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