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问答
文章
话题
专家
全站搜索
提问
会员
中心
登录
注册
除依法应当退还、退赔的外,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
发布于 2021-04-16 14:54:51
【单选题】
A 对
B 错
查看更多
关注者
0
被浏览
194
体验AI问答!更聪明、超智能!
一款基于GPT的超级AI助手,可以对话、创作、写文案!
👉 点击使用 - AI智能问答 🔥
默毅品牌设计
2023-04-16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此回答被采纳为最佳答案,开通VIP会员可查看
1
个回答
默认排序
按发布时间排序
撰写答案
请登录后再发布答案,
点击登录
登录
注册新账号
有人回复时邮件通知我
关于作者
hhh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提问
1174
回答
902
被采纳
902
关注TA
发私信
相关问题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只要是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罚款,都可以当场收缴。(
2
对于当事人不履行缴纳罚款义务而被加处罚款的数额,可以适当超出罚款的数额。(
3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
4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5
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不得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6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不及时立案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8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并有权予以检举。(
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有权对行政机关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发布
问题
手机
浏览
扫码手机浏览
分享
好友
在线
客服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