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风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夏某应于2016年6月1日前缴清货币出资100万元。夏某认为公司刚成立,业务尚未展开,不需要这么多现金,便在出资后通过银行的熟人马某将这笔钱转入其妻的理财账户,用于购买基金。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发布于 2021-04-02 22:21:00
【多选题】
A 榴风公司可要求夏某补足出资
B 榴风公司可要求马某承担连带责任
C 榴风公司的其他股东可要求夏某补足出资
D 榴风公司的债权人得知此事后可要求夏某补足出资
查看更多
- 体验AI问答!更聪明、超智能!
- 一款基于GPT的超级AI助手,可以对话、创作、写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