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工作负责人,宜具备()资格。

发布于 2021-09-10 11:00:11

电气操作票工作监护人

电气工作票工作签发人

电气工作票工作许可人

电气工作票工作负责人

答案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SG510001-2015)24.3.3.2动火工作负责人,宜具备电气工作票工作负责人资格。动火作业作为电气工作票的附加工作时,电气工作票负责人不应担任动火工作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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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鱼小鱼
大鱼小鱼 2021-09-10
别把生活当作游戏,谁游戏人生,生活就惩罚谁,这不是劝诫,而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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