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一名16周岁的在校学生,国庆节放假期间,他在火车站附近持刀抢一路人人民币500元,将赃款挥霜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下列内容不属于本案证明对象的是( )。

发布于 2021-06-22 23:35:11
【单选题】
A 甲在校学生的身份
B 甲抢劫时的年龄
C 国庆节期间放长假的事实
D 甲犯罪后自首的情节

查看更多

关注者
0
被浏览
153
  • 体验AI问答!更聪明、超智能!
  • 一款基于GPT的超级AI助手,可以对话、创作、写文案!
1 个回答

撰写答案

请登录后再发布答案,点击登录

发布
问题

手机
浏览

扫码手机浏览

分享
好友

在线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