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网约车预受理证明,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或变更车辆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

发布于 2021-11-14 21:48:15
【单选题】
A 车辆所有人
B 驾驶员
C 网约车平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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