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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防护员:必须准确掌握作业范围、作业方式等,接到驻站联络员发出的预报、确报、变更通知后,立即通知作业负责人。如联系中断,应立即通知作业负责人停止作业。()
发布于 2022-11-19 21: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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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yy
2022-11-19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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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kuniven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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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中未销记的登记内容,车务换本后设备单位应转抄,时间按照重新登记时的日期、时间填写,内容前面注明“()”字样,转抄后设备单位、当班车站值班员按规定签认。
2
线路限速或允许速度小于等于60km/h的区段(隧道内除外),允许使用单人能随时撤出线路的轻便小型机具及()、()、()、()等小型工具进行作业,但严禁利用旅客列车与前一趟列车之间的间隔时间作业。
3
可在天窗点外进行的作业项目包括:使用探伤小车(不含双轨式探伤仪)、轨检小车等随时能撤出线路的便携设备进行上线检查、检测作业;()、()、()、()清理laJ或弃物。
4
对纳人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和维修天窗中的项目,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天窗点外维修作业或设备临时故障上线检查时均在各自的《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行规》第119条)
5
Ⅰ、Ⅱ级施工配合负责人由配合单位副职担当,Ⅲ级施工配合负责人由配合单位车间主任(副)担当,Ⅲ级施工较多同一时间不能亲自到现场配合时,车间主任(副)须委托工(班)长及以上人员担当。()
6
防护员必须是取得岗位资格证书的职工,其任职资格必须由经集团公司职教部门组织培训并考试合格。各单位每两年对防护员进行一次强化培训考试,未经强化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得担任防护员。()
7
施工方案由集团公司主管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审查,初步确定施工等级后报运输协调办,Ⅰ、Ⅱ级施工分别报Ⅰ、Ⅱ级施工协调小组审定,Ⅲ级施工由有关业务部门共同审定。()
8
普速铁路进行施工和维修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最晚于施工前40min,由施工负责人(驻站联络员)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完毕,通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
9
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准停止施工,因专特运及调整车流等原因需停止施工时,须经分管运输副总经理(总调度长)批准并于前日14:00前以调度命令通知有关单位。()
10
在区间线路、站内线路道岔上进行天窗点内维修作业或临时计划作业时,必须设置驻站联络员、现场作业防护员。现场作业防护员按规定显示停车手信号,具体设置数量及站位由作业负责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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