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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国内法优先说”认为国家主权至高无上,国际法是国家对其主权意志的自我限制的结果和表现,因此国际法的效力来源于国内宪法,是国内法中的“对外公法”。这种观点是正确的
发布于 2021-09-25 11:43:31
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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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霄凡
202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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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外国飞机在一国领空并不享有“无害通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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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层空间是全人类为和平目的自由开发的领域,它属于“无主地”性质。
3
凡是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条约,都可以在国内作为国内法直接适用。
4
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二元论”又称为“平行说”或“对立说”,认为国际法与国内法存在重大差异,主体、调整对象、法律渊源、效力根据、适用范围等均不同,因此国际法与国内法彼此没有隶属关系,效力上平等。
5
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协调论”观点认为二者都是国家意志的结果,不是谁的效力优先的问题,而是国家在国内如何执行国际法的问题。
6
目前,国际法的主体包括国家、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和正在争取独立的民族。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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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个人,从普遍的意义上说不是国际法的主体。
9
所有的国际法主体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上都是一样的。
10
1992年《领海与毗连区法》规定,我国的领海基线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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