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B.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C.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3%的征收率计税
D.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E.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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