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晨,朱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强”。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不料李某当日提前下班后将其子接回,并与其子一起吃油饼。朱某得知后,赶忙回到家中子已中毒身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发布于 2021-07-06 00:08:10
【单选题】
A 朱某子的死亡具有直接故意;
B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间接故意;
C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过失;
D 朱某子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

查看更多

关注者
0
被浏览
60
  • 体验AI问答!更聪明、超智能!
  • 一款基于GPT的超级AI助手,可以对话、创作、写文案!
1 个回答

撰写答案

请登录后再发布答案,点击登录

发布
问题

手机
浏览

扫码手机浏览

分享
好友

在线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