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组织生活会中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党员的民主评议等次有什么要求?

发布于 2021-02-24 12:28:32
【简答题】

查看更多

关注者
0
被浏览
263
  • 体验AI问答!更聪明、超智能!
  • 一款基于GPT的超级AI助手,可以对话、创作、写文案!
颖颖就要嘤嘤嘤
别惹我 会喷火?
参考答案:
按照中组部《组工通讯》2021年第65期规定执行。 ①党员受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②党员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③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党员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第三年,不评定等次; ④党员涉嫌违犯党纪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加民主评议,不评定等次。结案后,免予党纪处分或者不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按前款规定办理。 ⑤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一般不因同一问题再进行组织处置。

参考解析:
暂无
1 个回答

撰写答案

请登录后再发布答案,点击登录

发布
问题

手机
浏览

扫码手机浏览

分享
好友

在线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