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苏某与陈某婚后育有一子二女,分别为陈大、陈二、陈三。后陈某去世,苏某又与宋某结婚,宋某当时有一子小宋(10岁)随其共同生活。陈大先于苏某去世,留有一子。后苏某去世,未留下任何遗嘱,各继承人也无法就遗产继承达成协议。经查,小宋与苏某共同生活,长期以来对苏某照顾有加,尽了主要扶养义务,而陈大、陈二有抚养能力却未尽抚养义务。在苏某生病期间,陈三偶有探望,也曾将其接回家中短期照料。关于苏某的遗产分割,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发布于 2021-02-24 18:18:18
【多选题】
A 陈二未尽抚养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B 小宋享有继承权,且尽了主要抚养义务,依法可以多分
C 陈三未与苏某共同生活且未尽主要抚养义务,依法无权分得财产
D 陈大的儿子为代位继承人,其继承权来源于陈大,基于陈大的行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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