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烟零售点布局规划》规定,以下场所不予设置电子烟零售点( )

发布于 2021-02-27 00:32:15
【多选题】
A 经营场所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关注、购买、吸食电子烟的,包括但不限于母婴用品店、文具店、玩具店、游乐场所等;
B 经营场所主营业务与电子烟零售业务没有直接或间接互补营销关系的业态类型的,包括但不限于通信器材、电子商品、汽车维修、汽车租赁、药妆医械、美容美甲、化妆美发、洗涤护理、保健按摩、服饰鞋帽、摄影扩印、图文打印、五金建材、装潢装饰、家电家具、寄递配送、仪器仪表、鲜活农产、宠物渔具等;
C 住宅小区除住宅小区邻街道路旁边的商用铺面外的其它场所;
D 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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