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乙借给甲5万元钱,双方约定2009年8月6日甲向乙偿还5万元借款。但直到2013年7月,甲仍未还钱。乙也未向甲催要该笔借款。因为法定的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对乙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这是()制度的效力体现。

发布于 2021-02-23 23:52:21
【单选题】
A 取得时效
B 除斥期间
C 诉讼时效
D 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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