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一名16周岁的在校学生,国庆节放假期间,他在火车站附近持刀抢劫一路人人民币5000元,将赃款挥霍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下列内容不属于本案证明对象的是( )。

发布于 2021-02-15 16:08:31
【单选题】
A 甲抢劫时的年龄
B 甲在校学生的身份
C 国庆节期间放长假的事实
D 甲犯罪后自首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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