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投标人在签订国内货物中标合同时,对于备品备件的数量与招标人出现争议。招标文件要求的备品备件数量是3套,而该投标文件的备品备件数量是2套,并在评标时澄清,属于投标人遗漏。下列做法不妥的有( )。

发布于 2021-02-17 22:53:25
【多选题】
A 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签订合同时备品备件数量按3套确定
B 以投标文件为准,签订合同时备品备件按2套确定
C 签订合同时备品备件数量按2套确定,后再写上增加备品备件数量
D 中标候选人坚持以2套备件备品为准,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E 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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