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可以确定a和b两人实际上支付的金额是86.586元。已知他们的代金券是93抵100,即每93元相当100元,那么实际支付金额与原价的比例为93/100。
我们设a和b原本应该支付的金额分别为X和Y,那么我们有:
X + Y = 100元(因为他们使用代金券的总面值)
又因为实际支付金额的比例关系,我们可以得到以下方程:
(48.516 + 38.07) / (93/100) = X + Y
将实际支付金额相加得到:
86.586 / (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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