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能AI问答!更聪明、更完整、原创作!
  • 一款基于GPT的超级AI机器人,可以回答问题、聊天、创作、写文案!

在写一份移交拒执罪的申请书

发布于 2024-11-08 05:35:43

以下是一份移交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执罪)的申请书模板:


广东省大埔县人民法院

移交拒执罪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申请人):

  • 姓名:刘海莉
  • 性别:女
  • 民族:汉族
  • 出生日期:1977年6月21日
  • 公民身份号码:441422197706212326
  • 住址:广东省大埔县大麻镇中兰村新屋

被执行人:

  • 姓名:丁文祥
  • 性别:男性
  • 出生日期:1976年08月14日
  • 民族:汉族
  • 公民身份号码:441422197608141317
  • 户籍地派出所:青溪派出所
  • 住址:广东省大埔县青溪镇下坪沙村勤丰

执行案号:(2023)粤1422民初762号

申请事项:请求贵院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丁文祥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广东省大埔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粤1422民初7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具体金额]元。该判决已于[判决生效日期]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未在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并采取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等手段,拒不执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经贵院多次传唤,被执行人仍拒不到庭及配合执行工作。被执行人的行为严重侵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并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造成恶劣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规定,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被执行人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维护司法权威,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现向贵院提出申请,将本案中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相关材料移送至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此致
广东省大埔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签名):刘海莉
日期:[填写申请书的日期]


附件清单

  1. (2023)粤1422民初762号民事判决书复印件
  2. 申请执行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被执行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4.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的材料或证据复印件
  5. 其他证明被执行人行为构成犯罪的证据材料

【注】:申请人应确保附件中提供的所有材料均为真实、有效,且与申请书中描述的事实相符。申请书中的具体金额、日期等细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和调整。

0 条评论

发布
问题

在线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