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说明。您可以在事实和理由部分补充说明司法拘留的申请及相关情况。以下是修订后的内容:
公安联控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向青溪派出所发送《协助查控函》,查找并控制被执行人。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广东省大埔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粤1422民初762号民事判决书。现上述判决已生效,但被执行人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故申请执行人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故意拒绝接听法院电话、拒绝联系法院、隐匿行踪等手段阻碍、抗拒执行。且被执行人在执行人员上门执行过程中逃跑,未能成功对其实施司法拘留。
鉴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且逃避执行的行为严重妨碍了司法秩序,严重侵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建立快速查询信息共享及网络执行查控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第三条第三款等规定,特申请贵院委托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并控制被执行人,以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广东省大埔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签名):刘海莉
日期:[填写申请书的日期]
附件:
请核对以上内容是否齐全,并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如果还有需要补充的信息或者材料,请添加到附件部分,并在申请书中注明已附上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