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船舶上,大应急(主应急)和小应急(辅助应急)系统是两个独立的备用电源系统,用于在主电源失效时提供必要的电力。它们的启动顺序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小应急系统优先启动:在大多数情况下,小应急系统设计为首先启动,因为它可以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提供电力,以便进行初步的船舶控制和通信。
小应急系统功能有限:小应急系统通常只能提供有限的电力,仅供关键设备使用,如导航灯、通信设备、部分仪表板等。
大应急系统提供全面支持:如果小应急系统无法满足船舶的电力需求,或情况允许,则应启动大应急系统。大应急系统能够提供更全面的电力支持,允许船舶进行更广泛的操作。
安全优先:在任何情况下,安全总是第一位的。如果判断小应急系统的电力不足以保障安全,应立即考虑启动大应急系统。
操作顺序:
遵守操作规程:启动顺序和方法应遵循船舶的操作手册和安全程序。
考虑故障恢复时间:如果小应急系统可以快速启动并提供必要的电力,可能不需要立即切换到大应急系统,以便为大应急系统留出故障恢复时间。
评估电力需求:根据船舶当时的电力需求和可用资源,决定是否需要启动大应急系统。
紧急情况下的决策:在紧急情况下,船长或当班船员需要迅速做出决策,选择最合适的启动顺序。
后续维护:一旦紧急情况得到控制,应评估和维护应急系统,确保它们随时可以投入使用。
请注意,具体启动顺序可能因船舶类型、设计和操作规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应遵循船舶制造商和船级社的具体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