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属于超高层建筑,其疏散走道消防应急照明的持续工作时间要求较高,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的要求:
不低于1.5小时:超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在火灾情况下,消防应急照明至少可持续工作1.5小时以上。
与消防供电系统结合:消防应急照明应与建筑物的消防电源系统相结合,在主电源切断的情况下还能保证至少1.5小时的应急照明,以确保人员疏散安全。
加强维护管理:超高层建筑内所有消防应急照明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检查和充放电测试,确保在紧急疏散时能够正常工作。
此外,消防应急照明还应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总之,超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应急照明要求更加严格,需要高标准建设并加强后期维护管理,为人员疏散和消防安全提供坚实保障。参考最新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执行上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