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具有以下特点:
- 秘密性:不为公众所知,具有一定的保密性。
- 价值性: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 保密措施:权利人必须采取合理措施对其进行保护。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主要包括:
- 盗窃:通过盗窃等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
- 贿赂:通过贿赂手段获取商业秘密。
- 欺诈:通过欺诈手段诱使他人披露商业秘密。
- 胁迫:通过胁迫手段获取商业秘密。
- 违反约定:违反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 违反保密义务: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在生产、经营中获得的商业秘密。
- 非法披露:明知或应知商业秘密是非法获取的,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
- 引诱侵权:引诱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违反保密义务,获取商业秘密。
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于侵权行为,权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