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合同是指在某些情况下,合同一方或者双方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根据中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撤销合同主要在以下情形下权利消灭:
撤销权的行使:一方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并得到支持。
除斥期间的经过:撤销权有一定的时效限制。如果权利人在法定期限(除斥期间)内未行使撤销权,该权利因时效而消灭。
合同履行完毕:如果合同已被履行完毕,即使存在可撤销的情形,撤销权也失去了实际意义,因而可以认为撤销权已经消灭。
合同变更:如果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且变更后的合同不存在可撤销的事由,原合同的可撤销性可能随之消失。
权利明示放弃:如果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行使撤销权,其撤销权随之消灭。
法律特别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可能规定了特定条件下撤销权的消灭。
和解或调解:如果当事人通过和解或调解的方式解决了相关的争议,撤销权可能因和解协议的达成而消灭。
需要指出的是,具体的可撤销合同情形和撤销权的消灭条件可能会根据具体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司法实践有所变化,应参照最新的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