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发生行包损失应按规定编制行包记录,同时以()形式对行包损失的原因和责任进行调查,必要时派人外出调查。

发布于 2022-09-17 17:05:32
【单选题】
A 电报
B 记录
C 信函
D 查复书

查看更多

关注者
0
被浏览
33
  • 体验AI问答!更聪明、超智能!
  • 一款基于GPT的超级AI助手,可以对话、创作、写文案!
1 个回答

撰写答案

请登录后再发布答案,点击登录

发布
问题

手机
浏览

扫码手机浏览

分享
好友

在线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