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票据管理人员时,在移交、接收和监督三方到场的情况下,核对无误后,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员在交接记录上签字,交接记录中要说明交接原因,交接双方姓名、职务,移交情况的简要介绍等内容。交接记录连同(财收-26)一并留存备查。

发布于 2021-04-24 02:53:57
【判断题】

查看更多

关注者
0
被浏览
57
  • 体验AI问答!更聪明、超智能!
  • 一款基于GPT的超级AI助手,可以对话、创作、写文案!
1 个回答

撰写答案

请登录后再发布答案,点击登录

发布
问题

手机
浏览

扫码手机浏览

分享
好友

在线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