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2 月 8 日,协作单位李某等 4 人在 1 号坞口(围堰基坑-9.5m)处清运旋喷后的水泥与泥土混合块体(以下简称块体),因吊运挖好的块体有可能碰到第 2-4 钢纵、斜支撑,李某到第一道混凝土支撑上查看情况,以便块体出运。当李某在第一道混凝土支撑上翻越已设置在纵 12 号排架混凝土支撑上的防护栏杆后,来到无防护栏杆的纵 12 号排架混凝土支撑与混凝土斜支撑(宽度均为 60cm)交汇处,在往下察看时突然坠落,又未系安全带,摔至基坑内-9.5m 处的泥土上,坠落高度为 13.5m,即送至当地卫生院,经抢救无效死亡。请回答:(4)此次事故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的罚款。

发布于 2021-04-23 02:26:27
【单选题】
A 百分之六十
B 百分之四十
C 百分之三十
D 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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