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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6月保密教育-
涉密人员脱密期自机关、单位批准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之日起计算。
发布于 2021-04-22 18: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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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429899
2023-04-22
人各有志,自己的路自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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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dengsen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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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淘汰、报废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应经机关、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送交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涉密载体销毁机构销毁。
2
涉密人员本人或者配偶、子女正在申请或者取得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的应当及时向机关、单位报告。
3
加密传真机只能传输机密级和秘密级信息,绝密级信息应当送当地机要部门译发。
4
机关、单位产生的保密期限届满的文件资料,不需要延长的,应当及时解密,需要公开的,必须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
5
对已解密的不属于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公开的,应当经原定密机关、单位同意。
6
泄密载体可以通过普通邮政等渠道传递。
7
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原则上不得出境。机关、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携带、传递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由中央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业务主管部门不明确的,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8
为方便工作,私人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可以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9
未经批准,不得将带的录音、录像、拍照、信息存储功能的设备带入保密要害部位。
10
机关、单位任用、聘用的境外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审查批准,并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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