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问答
文章
话题
专家
全站搜索
提问
会员
中心
登录
注册
行政诉讼中,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原告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布于 2021-04-16 14:48:30
【单选题】
A 对
B 错
查看更多
关注者
0
被浏览
90
体验AI问答!更聪明、超智能!
一款基于GPT的超级AI助手,可以对话、创作、写文案!
👉 点击使用 - AI智能问答 🔥
victory
2023-04-16
IT界扛把子
此回答被采纳为最佳答案,开通VIP会员可查看
1
个回答
默认排序
按发布时间排序
撰写答案
请登录后再发布答案,
点击登录
登录
注册新账号
有人回复时邮件通知我
关于作者
yingying520
越努力 越幸运!
提问
1162
回答
1330
被采纳
1331
关注TA
发私信
相关问题
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原则上应当公开审理行政案件。
4
行政诉讼中,涉及商业秘密的行政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
5
法院不得为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
6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7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也可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8
复议机关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民法院只需对复议决定作出裁判。
9
人民法院对不公开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要公开宣告判决。
10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诉讼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申请再审的,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发布
问题
手机
浏览
扫码手机浏览
分享
好友
在线
客服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