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问答
文章
话题
专家
全站搜索
提问
会员
中心
登录
注册
复议机关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民法院只需对复议决定作出裁判。
发布于 2021-04-16 14:48:34
【单选题】
A 对
B 错
查看更多
关注者
0
被浏览
101
体验AI问答!更聪明、超智能!
一款基于GPT的超级AI助手,可以对话、创作、写文案!
👉 点击使用 - AI智能问答 🔥
89887603
2023-04-16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此回答被采纳为最佳答案,开通VIP会员可查看
1
个回答
默认排序
按发布时间排序
撰写答案
请登录后再发布答案,
点击登录
登录
注册新账号
有人回复时邮件通知我
关于作者
李佳航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提问
891
回答
481
被采纳
481
关注TA
发私信
相关问题
1
行政诉讼中,涉及商业秘密的行政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
2
法院不得为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
3
行政诉讼中,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原告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5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也可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6
人民法院对不公开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要公开宣告判决。
7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诉讼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申请再审的,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8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9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行政诉讼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10
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发布
问题
手机
浏览
扫码手机浏览
分享
好友
在线
客服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