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乙银行与丙公司签订了抵押合同,约定丙公司以其生产设备为甲公司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并于2015年4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后甲公司因经营失败无力偿还贷款本息,乙银行在调查甲公司资产状况时了解到:1、戊公司欠甲公司到期货款500万,甲公司怠于行使对戊公司的债权;2、甲公司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将其公司的生产设备转让给庚公司。乙银行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发布于 2022-03-14 16:37:51
【多选题】
A 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对戊公司的债权
B 请求法院撤销甲公司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将其公司的生产设备转让给庚公司的行为
C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归还到期贷款本息,并要求丙公司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D 与丙公司协商以抵押生产设备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生产设备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查看更多

关注者
0
被浏览
113
  • 体验AI问答!更聪明、超智能!
  • 一款基于GPT的超级AI助手,可以对话、创作、写文案!
1 个回答

撰写答案

请登录后再发布答案,点击登录

发布
问题

手机
浏览

扫码手机浏览

分享
好友

在线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