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某商业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2月增值税留抵税额3000元,3月发生下列业务:
发布于 2021-06-19 08:42:16
参考答案:
(1)该企业当期实际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32000×50%+14400+45100÷(1+10%)×10%-45100×5%÷(1+10%)×10%+3000=16000+14400+4100-205+3000=37295(元)。购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用于赠送的书包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与销售额相关的返还收入应冲减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橄榄油在2019年4月1日前适用10%的低税率。3000元留抵税额可在本月计入可抵扣进项税额。(2)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50000+10000×20+6000)÷(1+16%)×16%+78100÷(1+10%)×10%=
参考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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