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以下是仅对“事实与理由”部分进行完善的内容: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朋友关系,在基于被告的需求和诚信基础上,原告在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1日、2023年10月1日、2023年10月2日、2023年10月3日、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2月11日向被告提供借款。被告承诺每月会以分期方式按时归还5000元给原告。
然而在履行还款义务方面,被告表现出明显的信任缺失。至起诉时,被告不仅未按约定返还任何款项,且在原告多次催告后仍置若罔闻,甚至采取极端手段如拉黑原告来逃避责任,导致原告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综上所述,被告违背诚信原则,负有履行借款协议中的分期还款义务,拒不归还借款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调整或填写起诉状中的其他必要信息,并确保文稿内容与您所持证据相符。在递交法院前,不妨再次审核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有需要,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律师获取进一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