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约翰为在某市某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外籍人士(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假设约翰2019年1月取得收入如下:
发布于 2021-06-19 08:37:38
参考答案:
(1)1月工资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5000-5000)×25%-2660=4840(元)每年不超过两次且被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探亲费、实报实销方式取得的住房补贴都免征个人所得税。(2)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约翰取得的红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0。(3)个人通过国家机关向贫困山区的捐款,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扣除。捐赠扣除限额=30000×30%=9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9000)×20%=4200(元)(4)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与销售直接相关,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带有额外性和偶然性,按照偶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约翰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20%=200(元)。
参考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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