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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股转公司对未披露的文件进行审查;在信息披露之前,接受针对具体信息披露事项的咨询、沟通。解析:根据《挂牌公司业务规则(试行)》第?4.2.7?条,全国股转公司不对未披露的文件进行审查,在信息披露之前,原则上也不接受针对具体信息披露事项的咨询、沟通。
发布于 2021-05-08 18:32:02
【判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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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樽还酹江月
2021-05-08
生命就是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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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鱼儿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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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不仅是董事会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工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内部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特别是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也需要积极参与信息披露工作。特定情形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还是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解析:详见《挂牌公司业务规则(试行)》第?4.2.1-4.2.6?条。
2
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离职无人接替或因故无法履行职责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指定一名主办券商督导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并披露。解析:根据《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五条,公司应当将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任职及职业经历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备并披露,发生变更时亦同。上述人员离职无人接替或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并披露。
3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可视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采取?36?个月内不接受该机构出具的相关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解析: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除依照《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外,中国证监会可视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采取?3?个月至?12?个月内不接受该机构出具的相关专项文件,36?个月内不接受相关签字人员出具的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
4
全国股转公司对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披露的信息进行审查。解析:详见《挂牌公司业务规则(试行)》第四章第二节?4.2.7。
5
全国股转公司依法对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办券商等市场参与人进行自律监管。解析:详见《挂牌公司业务规则(试行)》第?1.11?条,4.2.7?条。
6
挂牌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其他人员知悉内幕信息没有保密义务。解析:根据《挂牌公司业务规则(试行)》第四章第二节?4.2.5,挂牌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其他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7
全国股转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neeq.com.cn)是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披露平台,挂牌公司在其他媒体披露信息的时间不得早于在全国股转公司官方网站披露的时间。解析:详见《挂牌公司业务规则(试行)》第?1.5?条。
8
挂牌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必须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解析:根据《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十三条,挂牌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必须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半年报可以不经审计。
9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在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后,如因错误或遗漏可以撤销后重新披露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解析:根据《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业务指南(试行)》第四条(一),信息披露文件在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后,如因错误或遗漏需要更正或补充的,挂牌公司需发布更正或补充公告,并重新披露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原已披露的信息披露文件不做撤销。
10
公司应当按照全国股转公司安排的时间披露定期报告,因故需要变更披露时间的,应当告知主办券商并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全国股转公司视情况决定是否调整。解析:详见《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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