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问答
文章
话题
专家
全站搜索
提问
会员
中心
登录
注册
全国股转公司对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披露的信息进行审查。解析:详见《挂牌公司业务规则(试行)》第四章第二节?4.2.7。
发布于 2021-05-08 18:31:58
【判断题】
A 正确
B 错误
查看更多
关注者
0
被浏览
60
体验AI问答!更聪明、超智能!
一款基于GPT的超级AI助手,可以对话、创作、写文案!
👉 点击使用 - AI智能问答 🔥
SMALL
2021-05-08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此回答被采纳为最佳答案,开通VIP会员可查看
1
个回答
默认排序
按发布时间排序
撰写答案
请登录后再发布答案,
点击登录
登录
注册新账号
有人回复时邮件通知我
关于作者
小鱼儿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提问
1218
回答
1047
被采纳
984
关注TA
发私信
相关问题
1
全国股转公司应对挂牌公司拟披露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审查,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解析:根据《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十条,主办券商应对挂牌公司拟披露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审查。
2
主办券商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审查,如对信息披露文件存在异议,可以不予上传信息披露文件。解析:根据《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业务指南(试行)》二、(二),主办券商事前审查后,无论是否有异议,均应通过报送端将信息披露文件正文(PDF?格式)及?XBRL?文件(自行编制的除外)上传至信息披露系统。
3
信息披露不仅是董事会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工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内部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特别是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也需要积极参与信息披露工作。特定情形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还是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解析:详见《挂牌公司业务规则(试行)》第?4.2.1-4.2.6?条。
4
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离职无人接替或因故无法履行职责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指定一名主办券商督导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并披露。解析:根据《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五条,公司应当将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任职及职业经历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备并披露,发生变更时亦同。上述人员离职无人接替或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并披露。
5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可视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采取?36?个月内不接受该机构出具的相关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解析: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除依照《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外,中国证监会可视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采取?3?个月至?12?个月内不接受该机构出具的相关专项文件,36?个月内不接受相关签字人员出具的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
6
全国股转公司依法对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办券商等市场参与人进行自律监管。解析:详见《挂牌公司业务规则(试行)》第?1.11?条,4.2.7?条。
7
全国股转公司对未披露的文件进行审查;在信息披露之前,接受针对具体信息披露事项的咨询、沟通。解析:根据《挂牌公司业务规则(试行)》第?4.2.7?条,全国股转公司不对未披露的文件进行审查,在信息披露之前,原则上也不接受针对具体信息披露事项的咨询、沟通。
8
挂牌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其他人员知悉内幕信息没有保密义务。解析:根据《挂牌公司业务规则(试行)》第四章第二节?4.2.5,挂牌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其他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9
全国股转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neeq.com.cn)是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披露平台,挂牌公司在其他媒体披露信息的时间不得早于在全国股转公司官方网站披露的时间。解析:详见《挂牌公司业务规则(试行)》第?1.5?条。
10
挂牌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必须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解析:根据《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十三条,挂牌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必须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半年报可以不经审计。
发布
问题
手机
浏览
扫码手机浏览
分享
好友
在线
客服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