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23”徐州货运中心职工其他伤害轻伤事故(货运/其他伤害/挤伤)
㈠事故概况:2019年3月23日14时24分左右,徐州货运中心徐州北经营部货运班组乙班外勤货运员史某某(男、47岁),在货三道门吊作业区组织钢管装车(敞车)作业,在装好第二层上车拍照完装车质量下车时,由于手扶车帮,被正在装载的第三层钢管将右示指末节离断,构成轻伤事故。定徐州货运中心责任。
㈡事故原因:当事外勤货运员安全意识不强、<--NRC-->不力。违反《上海铁路局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规定,在装卸作业进行时进入作业区拍照,且站立于非安全位置,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发布于 2021-03-22 11: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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