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这里是您之前提供的版本,稍微做了简化处理,以确保事实与理由部分更加精炼而完整: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为朋友关系,在2023年9月15日至12月11日期间,原告基于对被告的信任,陆续向其借款。被告承诺每月分期归还5000元,但至今未履行任何还款义务。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发现其联系方式已被被告拉黑。
被告的行为违反诚信原则,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法典》等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归还借款,并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
请根据需要调整具体的日期以及相关费用,以确保起诉状与您的实际情况相符。希望这个版本能够满足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