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问答
文章
话题
专家
全站搜索
提问
会员
中心
登录
注册
接受媒体采访,一般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特殊情况需要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办理审批手续。
发布于 2022-02-19 09:58:04
【判断题】
A 正确
B 错误
查看更多
关注者
0
被浏览
106
体验AI问答!更聪明、超智能!
一款基于GPT的超级AI助手,可以对话、创作、写文案!
👉 点击使用 - AI智能问答 🔥
美滋滋
2022-02-19
整天做梦的纠结症患者
此回答被采纳为最佳答案,开通VIP会员可查看
1
个回答
默认排序
按发布时间排序
撰写答案
请登录后再发布答案,
点击登录
登录
注册新账号
有人回复时邮件通知我
关于作者
甜甜甜心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提问
711
回答
605
被采纳
599
关注TA
发私信
相关问题
1
对参与国家秘密技术研制的科技人员,有关单位不得因其成果不宜公开发表、交流、推广而影响其评奖、表彰和职称评定。
2
在对外经济合作中,凡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未经保密审查和批准,一律不得对外提供。
3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急需提供国家秘密事项的,可以先提供,后补办手续。
4
对外交流中除交流内容与谈判口径外,所提供资料和产品应当经过保密审查。
5
对外公开新闻宣传时,单位代号、真实名称、掩护名称不得同时使用。
6
音像制品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涉密资料保管。
7
保密教育和保密提醒是科技交流必须坚持的制度。
8
对外科技交流活动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确需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履行审批手续。
9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均不得到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进行采访、照相、录像等活动。
10
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属于泄露国家秘密行为。
发布
问题
手机
浏览
扫码手机浏览
分享
好友
在线
客服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