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和所属单位党政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一、对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和要求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以致发生明令禁止、影响恶劣的问题的;二、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缺失,制度形同虚设,管理严重失控,单位发生严重或系列违纪违法案件,以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违纪违法案件的;三、对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不严肃处理,不按规定及时报告,或授意隐瞒的;四、对反映比较集中或上级组织要求核查的问题,拖延、压制或变相压制不查,以致造成严重后果的;五、违反规定的条件、资格、程序和职数选拔任用干部;对信访举报不进行调查核实造成“带病提拔”;提拔任用有明显违纪违法行为干部的;六、教育、监督和管理不力,以致领导班子成员或直接分管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发生因不廉洁问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七、领导班子集体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
发布于 2021-05-09 01:47:56
- 体验AI问答!更聪明、超智能!
- 一款基于GPT的超级AI助手,可以对话、创作、写文案!